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11-04      访问次数: 1160

各班级:

根据《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审实施细则》文件要求,现就做好评选工作要求如下:

一、国家助学金参评指标分配

学部

国家助学金名额

国家助学金金额(万元)

基础医学部

49

16.17

二、评审条件

1.资助对象: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包括全日制本科、专转本、五年一贯制专转本的学生)。

2.资助要求: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必须是经过我院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资助标准:学校根据贫困等级将国家助学金分为2300元、3300元、4300元三档,分两学期发放。

三、评审程序

1.申请国家助学金,学生须先按规定向所在学部学生工作办公室提出申请,并递交《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各学部学生工作办公室根据评选标准及学生具体情况进行初审。

2.各学部学生工作办公室在报送初审名单前须在学部范围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四、材料报送及注意事项

请同学们在118日(周二)下午5:00前报送材料,纸质版交至基础医学部学生工作办公室7-201辅导员处,电子版(其中:附件2Excel形式)发送给辅导员。

学部公示后,1110日前辅导员在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学生资助申请平台-资助管理模块完成国家助学金的审核工作。

各位同学要合理使用助学金,正确面对困难,自立自强,勤奋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用优异的成绩回报国家。

 

附件:附件1: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2022-2023学年).docx

      附件2:2022-2023学年国家助学金资助学生情况汇总表.xlsx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基础医学部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2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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