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基础医学部 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9-07      访问次数: 2985

各班级:

根据《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办法(修订)》、《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细则及管理办法(修订)》文件要求,为做好2021-2022学年基础医学部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

基础医学部2021级全体学生

二、评比指标

学部

获一等奖

人数(4%

获二等奖

人数(8%

获三等奖

人数(12%

获单项奖

人数(15%

临床医学

(急诊医学方向)

1

3

4

5

临床医学

4

8

12

15

临床医学

(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

5

11

16

20

临床医学

(全科医学方向)

10

20

30

38

合计

21

42

62

78

三、相关说明

1.获各类各级奖学金的学生,奖学金荣誉称号可以兼得,奖金取最高金额,不累计。

2.学生综合素质评定按照2021版《学生手册》执行。

3.综合素质加减分为2021-2022学年,具体计分办法见《基础医学部2021-2022学年学生发展性素质评价细则》(附件1)。

四、评定流程

1.910日前  基础医学部学生工作办公室公布2021-2022学年各专业学业成绩及奖学金入围名单,并在学部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

2.913日上午10:00  学生自主提交《2021-2022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电子版及纸质版,逾期视为主动放弃此次奖学金评定资格。申请单项奖学金的学生须在申请表中选择申请奖项类别。

3.917日上午10:00  班级评议小组完成本班所有学生的发展性素质分计算工作,并在班级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生签字确认的《基础医学部2021-2022学年发展性素质分公示表》(附件3)纸质版和电子版。

4.924日前  基础医学部奖助学金评议小组根据学业成绩及发展性素质分,确定2021-2022学年各专业奖学金最终名单,并在学部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提交至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五、材料提交

纸质材料:附件2-3,交至基础医学部学生工作办公室,办公地点:7-201,时间:每日下午4:30-6:30

电子材料:附件2-3,发送至邮箱:kdxshbgsyx@163.com

如有疑问,请联系基础医学部学生工作办公室,电话:0518-80689642,办公地址:7-201

附件:

附件1:基础医学部2021-2022学年学生发展性素质评价细则.docx

附件2:2021-2022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表.docx

附件3:基础医学部2021-2022学年班级发展性素质分公示表.xlsx

基础医学部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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