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办法(修订)》、《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细则及管理办法(修订)》文件要求,为做好2021-2022学年基础医学部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
基础医学部2021级全体学生
二、评比指标
学部 | 获一等奖 人数(4%) | 获二等奖 人数(8%) | 获三等奖 人数(12%) | 获单项奖 人数(15%) |
临床医学 (急诊医学方向) | 1 | 3 | 4 | 5 |
临床医学 | 4 | 8 | 12 | 15 |
临床医学 (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 | 5 | 11 | 16 | 20 |
临床医学 (全科医学方向) | 10 | 20 | 30 | 38 |
合计 | 21 | 42 | 62 | 78 |
三、相关说明
1.获各类各级奖学金的学生,奖学金荣誉称号可以兼得,奖金取最高金额,不累计。
2.学生综合素质评定按照2021版《学生手册》执行。
3.综合素质加减分为2021-2022学年,具体计分办法见《基础医学部2021-2022学年学生发展性素质评价细则》(附件1)。
四、评定流程
1.9月10日前 基础医学部学生工作办公室公布2021-2022学年各专业学业成绩及奖学金入围名单,并在学部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
2.9月13日上午10:00前 学生自主提交《2021-2022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电子版及纸质版,逾期视为主动放弃此次奖学金评定资格。申请单项奖学金的学生须在申请表中选择申请奖项类别。
3.9月17日上午10:00前 班级评议小组完成本班所有学生的发展性素质分计算工作,并在班级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生签字确认的《基础医学部2021-2022学年发展性素质分公示表》(附件3)纸质版和电子版。
4.9月24日前 基础医学部奖助学金评议小组根据学业成绩及发展性素质分,确定2021-2022学年各专业奖学金最终名单,并在学部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提交至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五、材料提交
纸质材料:附件2-3,交至基础医学部学生工作办公室,办公地点:7-201,时间:每日下午4:30-6:30。
电子材料:附件2-3,发送至邮箱:kdxshbgsyx@163.com。
如有疑问,请联系基础医学部学生工作办公室,电话:0518-80689642,办公地址:7-201
附件:
附件1:基础医学部2021-2022学年学生发展性素质评价细则.docx
附件2:2021-2022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表.docx
附件3:基础医学部2021-2022学年班级发展性素质分公示表.xlsx
基础医学部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9月7日